丽岛新材: 丽岛新材:对于“丽岛转债”2024年付息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07 18:09 点击次数:166
证券代码:603937 证券简称:丽岛新材 公告编号:2024-074
债券代码:113680 债券简称:丽岛转债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于“丽岛转债”2024 年付息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举座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职何畸形记录、误导性述说
或者首要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确性、准确性和齐全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职责。
毛病内容教唆:
? 可转债付息债券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14 日
? 可转债除息日:2024 年 11 月 15 日
? 可转债兑息日:2024 年 11 月 15 日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
向不特定对象刊行的可调度公司债券将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开首支付自 2023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4 日历间的利息。凭据《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刊行可调度公司债券召募评释书》(以下简称“召募评释书”)
关联条目的规矩,现将关联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可转债刊行上市八成
经中国证券监督料理委员会《对于应许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刊行可调度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81 号)应许,公
司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公开刊行了 300 万张可调度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
刊行总数 30,000.00 万元,期限 6 年。
经上海证券来回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261 文应许,公司 30,000.00 万元
可转债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起在上海证券来回所上市来回,债券简称“丽岛转债”,
债券代码“113680”。
凭据《召募评释书》的商定,“丽岛转债”期限为自觉行之日起 6 年,即自
二年 0.40%、第三年 1.00%、第四年 1.80%、第五年 2.50%、第六年 3.00%。“丽
岛转债”转股期为 2024 年 5 月 21 日至 2029 年 11 月 14 日。开动转股价钱为东谈主
民币 13.01 元/股。
因公司引申 2023 年度权益分拨,“丽岛转债”的转股价钱于 2024 年 6 月
二、 本次付息决策
凭据《召募评释书》的商定,“丽岛转债”每年付息一次,到期清偿未偿还
的可转债本金和临了一年利息。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本次刊行的可转债握有东谈主按握有
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刊行首日(2023 年 11 月 15 日,T 日)起每满一年
可享受确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揣度打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可转债握有东谈主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畴前”或“每年”)付息债权
登记日握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畴前票面利率。
①本次刊行的可转债遴荐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法,计息肇端日为可转债发
行首日(2023 年 11 月 15 日,T 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债刊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确当日。如该日
为法定节沐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来回日,顺延时期不另付息。每相邻的
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来回日,公
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来回日内支付畴前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
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调度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不享受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
的利息。
④可转债握有东谈主所取得利息收入的应酬税项由可转债握有东谈主包袱。
⑤在本次刊行的可转债到期日之后的五个来回日内,公司将偿还通盘到期未
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及临了一年利息。
凭据《召募评释书》的商定,本次付息为“丽岛转债”第一年付息,计息期
为 2023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4 日。本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为 0.20%(含
税),即每张面值东谈主民币 100 元的可转债兑息金额为东谈主民币 0.20 元(含税)。
三、 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和兑息日
四、 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斥逐 2024 年 11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来回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职责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举座“丽岛转债”握有东谈主。
五、 付息时势
兑付、兑息公约,委派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职责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
兑息。如本公司未依期足额将债券兑付、总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职责公司上海分公
司将凭据公约阻隔委派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总息处事由本公司
自行清雅办理,联系引申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兑息日 2 个交
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职责公司上海分公
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认同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 对于投资者交纳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评释
规矩,公司可转债个东谈主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交纳债券个东谈主利息收入所得税,
纳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即每张面值东谈主民币 100 元的可转债兑息金额为东谈主民币
将长入由各兑付机构自行清雅代扣代缴并平直向各兑付机构地方地的税务部门
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实际上述债权益息个东谈主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
的法律职责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规矩,对于握有可转债的住户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交纳,即每张面值东谈主
民币 100 元的可转债骨子派发金额为东谈主民币 0.20 元(含税)。
非住户企业,凭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对于继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集企业
所得税、升值税战略的公告》(2021 年 34 号)规矩,自 2021 年 11 月 7 日起至
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升值税。因此,对非住户企业(包括 QFII,RQFII)债券握有者
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免征企业所得税,即每张面值 100 元东谈主民币可转债的骨子派
发金额为 0.20 元东谈主民币(含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
构在境内开辟的机构、场面取得的与该机构、场面有骨子商酌的债券利息。
七、 联系机构及商酌方法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龙城通衢 1959 号
商酌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商酌电话:0519-68881358
住所:中国(上海)目田交易考验区商城路 618 号
电话:021-38676666
保荐代表东谈主:李优、邓超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188 号
商酌电话:4008058058
特此公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